索引号: | 123703004955450283/2018-001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发文 |
2018年高新区奋战60天活动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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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奋战六十天,确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好春季开工建设的大好时机,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2018年市重大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特组织此次“奋战六十天,确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 活动时间 3月1日-4月30日 二、任务目标 2018年14个新开工市重大项目在4月30日前具备进地开工条件,所有39个市重大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组织实施 1、继续实行“四个一”推进机制 针对第一批14个新开工市重大项目明确挂包领导、挂包部门,各挂包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作为项目推进的具体责任人,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助企业完善前期手续,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挂包领导汇报,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形式予以解决。每周一次向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 “两园一办”要针对辖区内每一个市重大项目分别指定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挂包,作为项目进地开工的第一责任人,协调处理四至签字、地上附着物清点清理、村企关系等问题。 2、确定时间节点,明确责任,整体推进 3月15日前明确各项目选址,具备条件的召开供地协调会、出具规划条件,协助企业开展土地招拍挂和规划设计工作。(责任单位:国土分局、规划二处) 3月底前协助企业完成立项、环评手续办理工作。(责任单位:经发局、环保局) 各手续办理部门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开展有关工作,在项目开工前完善土地、规划、林业、安监、施工、消防等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建设局、安监局、国土分局、规划二处、消防大队等) 3月31日前完成各项目四至签字工作。(责任单位:“两园一办”) 3月31日前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点工作。(责任单位:“两园一办”、拆迁办) 4月30日前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协调好村企关系,具备进地开工条件。涉及坟头迁移的项目务必在清明节前办理完成。(责任单位:“两园一办”) 基础设施配套要在项目开工前满足开工要求。(责任单位:建设局、供电公司、涌泉公司等) 要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和沙霸、石霸等各类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确保项目正常建设和经营活动不受干扰,全力打造良好的项目建设治安环境。(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3、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迅速行动,排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设计文件编制的具体时间表,筹措建设资金,尽快完善各类手续,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按时完成投资,按时竣工投产。 续建的25个项目中国润物流、圣海奥斯、国利新电源等项目,年度投资大,建设推进缓慢,影响高新区投资完成率,企业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和主体作用,确保按进度完成2018年度投资计划。 4、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负责调度、汇总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交各部门限时办理,并负责做好各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5、根据项目总体推进情况,在4月下旬组织一次集中开工活动,营造项目攻坚的良好氛围。 6、利用《高新区通讯》、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编发活动快讯,及时宣传活动进度、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018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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