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300K21207006Q/2018-001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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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8〕19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严格执行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标准,从严格执行全国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红黑名单”认定依据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红黑名单”认定程序,从认定名单的部门(单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程序、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认定程序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三是规范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发布,从规范名单信息内容、共享名单信息、发布名单信息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四是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从政府部门实施联合奖惩、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联合奖惩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五是构建自主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从鼓励和支持自主修复信用、规范信用修复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六是建立健全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警示机制,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的警示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七是依法依规退出名单,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名单退出、奖惩解除和记录留存协同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八是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反映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异议申诉机制、建立健全名单信息更正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九是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从保护个人隐私、保障信息安全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保障措施有哪些? 从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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